19号文课堂管理制度 - 副本



阜平职教中心文件



阜职办〔202119 号


阜平职教中心课堂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上课)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教师最基本的要求。良好的课堂秩序是教学质量的首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情况,为教师课堂教学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简称“六必须八严禁”):

1、教师因故不能课,必须提前向教务处或学部请假1天以内向学部请假、1天以上向教务处请假),并同时通过学部安排好其他教师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私自随意停课空课或占作他用。

2教师上课不得携带手机,确需携带手机的必须将手机调成静音模式;上课期间严禁随意接打电话(因工作需要确需联系的除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玩手机、刷微信。

3、教师进入课堂必须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禁教师酒后进入课堂上课、无极特殊情况坐着上课以及教室吸烟。

4、严格课堂管理,严肃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上课开始教师必须首先要查看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明去向如去向不明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下课后及时填写《课堂日志严禁对缺勤学生去向不闻不问对学生睡觉、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走动等不良现象要及时予以提醒和劝阻,严禁不闻不问和只教不管。

5、按时上下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提前到教室候课,提倡教师在上课前2分钟到达教室严禁教师上课迟到无特殊情况严禁随意提前下课或随意离开教室,若出现急需提前离开教室的情况,须在课后当天向教务处提交纸质说明。

6、教师必须持教案(含简案)上课,严禁无教案上课。

二、各学部书记和主任对本学部教师课堂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各学部教学副主任为本学部教师课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部负责人每周上课期间督导检查课堂管理情况不得少于10次,要及时对违反“六必须八严禁”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三、教务处和评价中心要通过现场检查或视频监控巡视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对教师和学部相关管理人员在上课期间违反课堂管理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及管理不力的,按以下处理办法对相关教师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1、发现教师(含私自下令随意停课或占作他用的部门负责人)私自随意停课空课或占作他用出现1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出现2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2、发现教师随意私自接打电话、玩手机、刷微信及做其他与授课无关的事情的,出现1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出现2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3、发现教师酒后上课、无极特殊原因坐着上课、上课抽烟的,出现3次以下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出现3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出现6次及6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4、发现教师对缺勤学生去向不闻不问对学生睡觉、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走动等不良现象不闻不问和只教不管的,累计违反3次不足5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违反5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违反10次及10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一个班级出现30%的任课教师因学生睡觉、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走动等不良现象劝阻无果被全校通报批评的,给予班主任全校通报批评;60%的任课教师因学生睡觉、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走动等不良现象劝阻无果被全校通报批评的,班主任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100%的任课教师因学生睡觉、玩手机、吃零食、随意走动等不良现象劝阻无果被全校通报批评的,班主任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5、       发现教师上课迟到、随意提前下课或随意离开教室的,累计违反3次不足5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违反5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违反10次及10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6、       发现教师无教案上课的,累计违反3次不足5次者,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违反5次者,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违反10次及10次以上者,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7、       各学部管理人员如因管理不力致使该学部教师累计违反“六必须八严禁”人数达到20%以上的,给予学部书记、主任和主管教学副主任全校通报批评;累计违反人数达到30%以上的,上述管理人员本学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累计违反人数达到50%以上的,上述管理人员下一学年度继续取消评优评模、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资格。

四、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委会。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阜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211012                  

2021年10月14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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